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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政协委员视察市公安局
提案建议办理情况时的座谈提纲
(2007年9月28日)
今年是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效能年”。市公安局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动手快、起点高,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着眼于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难点等问题,不断强化领导、认真查摆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在全市公安系统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创新审批模式,审批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依法审批的前提下,将公安审批、审核的总体时限缩减至法定时限的48%。其中,公章刻制业治安审批、特种车使用证、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养犬许可由法定5至20个工作日变为即时办理。对办理投资购房落户实行“公安分局代办制”,经审核符合条件、手续齐备的,市局在2个工作日内核签完结并返回分局签发准迁证,较好地解决了群众排长队、多跑腿的问题。健全了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简化了群众办理户口迁移的程序,从今年6月1日开始全面实行全市户口迁移“一站式”服务,由两次办理变为一次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进一步简化了机动车、驾驶员审验手续,建立了车检局域网络,在群众排队问题突出的驾管业务窗口,将受理、核档、制证等窗口统一改为6个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使一般车管、驾管业务可以当日办结。
二、完善服务手段,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改进
在全局窗口单位设置便民服务台,配备休息椅、饮水机、《群众服务指南》和《警民联系卡》,推广“一站式”服务和“平台式”办公,为群众办事办证提供便利。相关业务部门围绕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治安部门针对刻制法人代表名章收费标准过高群众投诉较多的问题,积极协调印章刻制企业将收费标准降为60元,较好地维护了企业和群众的切身利益。户籍管理部门建立了流动服务窗口和办理《人才工作居住证》的绿色通道,切实提高了行政效能。交警部门对规模较大的运输企业实行上门车检,并与相关部门主动协调、积极运作,实现了在全市范围内交通违法罚款联网处理、就近缴纳。同时在各检测站建立了违法处罚窗口,机动车驾驶员在参加检测时可以在检测站直接缴纳闯信号违法行为的罚款。
三、完善信访监督机制,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集中有效解决
严格落实《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强化监督检查和警务督察,组织警风警纪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在窗口单位普遍设置提请群众监督的公开信和意见簿,接受群众投诉,发现问题全局通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局长大接访”活动,市局和各区、市、县公安(分)局每天都安排一名局领导亲自接访。市局完善了局长接待日工作制度,规定每月的第二、第四个周三为市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通过“局长大接访”活动,95%的沉年积案得到了解决。完善《警务工作规范》,细化了53个执法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规范执法基础台账。对执法过错问题实行倒查,追究责任,目前共有8个基层部门受到通报批评,12名同志受到行政处分。
目前,根据“行政效能年”实施方案,全市行政效能建设已进入集中整改攻坚阶段,希望市公安局以这次市政协委员视察为契机,认真梳理、落实委员们对公安系统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创新举措、集中攻坚、扎实推进,在提高行政效能、改进为民服务、解决民生问题等方面取得更多更大的成效,为构建“和谐大连”做出贡献。 |